读《家》有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家》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家》有感 篇1寒假无事的时候,偶然发现书橱内有一本书我从未见过,拿出来一看,原来是巴金爷爷的著作《家》。抽了几天时间,把它看完了。
这本书是以三少爷觉慧和鸣凤的恋爱以及觉新与瑞珏、梅芬之间的感情纠葛作为情节发展的主线,全面展示了高公馆由衰而亡的全部过程。以觉慧与觉民新青年的敢于抵抗和觉新的“无抵抗主义”反映出貌似庄严温情的封建大家庭其实是一个摧残人的青春意志和和生命的黑暗王国。
我很同情高公馆的大少奶奶李瑞珏。她在临近生产的时候,因为家中老太爷刚刚去世,太太们有着封建社会的迷信思想,说产妇的血会冒犯死者,生产时一定要迁出城外,独自住着,等待生产。又因为家中有死者,所以大家不允许大少爷进月房。结果,原本便难产的少奶奶因为生产时丈夫不在身边而难产而死。
我又很喜欢高公馆的三少爷觉慧,他敢于抵抗,敢于与封建社会的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抗争到底。在高老太爷生病时,巫师主张说全家上下每个房间里都有鬼,要把这些鬼捉完,老太爷才会康复。虽然也有不信的人,可他们依然让巫师把自己的屋子翻箱倒柜了一番。只有觉慧站出来指责了他们,最终自己的房间没被人翻。
我们也应该向觉慧那样,对大人做错的.事要去阻止他们做,要敢于说出自己的委屈,有些事可以自已做主了。不要像大少爷觉新那样,做个“无抵抗主义”。大人说什么都听。最终断送了自己的爱情和逼死了妻子。
好了,听听专家的话吧:
长篇小说《家》是巴金创作中成就最高的、影响最大的一部作品,也是我国文学史上一个重大的收获。—谭兴国。
还犹豫什么,快看一看吧。
读《家》有感 篇2读巴金的文字,你总能感受到一股暗涌的激情和深切的共鸣。《家》正如巴金自己所说的,是“一股由爱与恨,欢乐与受苦所组织成的生活之激流”的动荡。在这里,我不仅读到了随着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垂死的封建统治力量如何疯狂地吞噬着年轻的生命,也读到了深为革命潮流所吸引的青年一代开始了觉醒、挣扎与斗争的悲壮历程。
《家》中所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当时中国还很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在高老太爷的统治下,这个家庭内部充满着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在潜滋暗长,逐步激化。于是,三个悲剧的爱情故事就在这“两个永远沉默的狮子蹲在门口。门开着,好像一只怪兽的大口。里面是一个黑洞,这里面有什么东西,谁也望不见”的高公馆里发生,而后凄惨地落幕。觉慧与鸣凤、觉新和梅表姐以及瑞钰,都成为那个巨大黑洞下的牺牲品。封建势力蛀虫般的对高家的腐蚀以及以觉慧、觉民为代表的对高家统治原则的公然反抗,如同两把各自向着相反方向撕裂的钳子,把高家温情脉脉的情感纱幕撕得粉碎。
在《家》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不是觉慧和鸣凤,反而是觉新。对于这个病态的灵魂,我给予了最多的同情和无奈。觉新原先是一个相貌清秀、聪慧好学的青年,思想进步、心地善良、正直、忠厚,应该说是很有前途的。但是实际上他却因为父亲的一句话,因为择偶时一次荒唐透顶的拈阄而把前途断送了。他的聪明才智被用来做三亲六故的婚娶、丧嫁、陪客、庆典的主持或帮手,必须依长辈的意志躬行他所反对的那一切。他的软弱动摇的性格完全是封建专制主义以及封建家族制度所造成的。他“长房长孙”的地位决定了他要来维护这个制度,这个他深恶痛绝的家庭机制。现实和理想的冲突,造就了他人格的分裂,这是怎样一种巨大的悲哀!冯乐山、高老太爷、还有克明、克安、克定等长辈就像高高的`金字塔重重压在他的头上。他和瑞钰在不幸中相濡以沫的爱情是《家》中极为动人的篇章。读来使人深为叹息。
至于觉慧,他的形象是活生生的,富有真实感的。他身上的那些长处和短处都是那个时代的先进青年所特有的。他爱国,追求科学与民主,因而他不信神,反对专制主义。他平时不乘轿子,并能爱上婢女鸣凤,归根结蒂还是出于民主精神的指导。但是,他并不是已经彻底树立了无产阶级世界观,彻底背叛地主阶级的英雄,他的思想里仍然有少数剥削阶级的东西。比如,他对鸣凤的爱情就远不及鸣凤对他的爱那么坚定和忠贞。
有句话说得好:国是千万家,家是最小国。正是千千万万这种腐朽的封建家庭的消亡,才有我们今天美好的生活和未来。子曰:“君子不器”。人并不是被控制的工具或机器,而是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鲜明的思想特征。人应该充分发挥自己潜在的才能,才能不受束缚,获得全面的发展。
读《家》有感 篇3《家》是《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它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以及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作者巴金是中国现代著名作家,作协的第二任主席,他生于19,卒于20xx年。巴金,一个世纪老人,人们称他为20世纪中国文学的见证者与同行者,他的一些作品因为具有浓厚的反封建色彩,一度成为与封建思想和保守势力斗争的有力武器。《家》便是这样一部作品,它作于上世纪30年代初,巴金写这部二十三四万字的长篇小说花了1年多的时间,但这需要他最初的极为压抑的公馆生活作为铺垫。《家》取材于作者自己的那个封建大家庭,小说中的人物也是从他的亲友和家人中提炼出来的,正因为书中那些人物都是巴金“所爱过的和恨过的”,“许多场面都是他亲眼见过或亲身经历过的”,所以创作便有着坚实的生活基础,因而作品更有感染力。这验证了“生活是文学的创作源泉”这条真理。
小说标题的“家”是个“四世同堂”的大家庭,生活在一个设施很完善的公馆内。不仅堂屋、客厅、书房、厨房、天井大院这些基础设施齐全,而且公馆内还有花园、梅林、松林、亭台、水阁,最重要的是还有一湖水供人泛舟玩赏。除了这些硬件设施,杂役、轿夫、丫环们也是不可少的。从这点看,高公馆有点像《红楼梦》中的大观园。《家》自然是以高家这个北门一带首富的大家族为核心,但它也会写到高家与钱家(梅所在家族)、张家(琴所在家族)和李家(瑞珏所在家族)。从这点看,有点像《红楼梦》中的四大家族的叙述特点。《红楼梦》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薛宝钗间缠绵悱恻的爱情作为贯穿全书的主线,在我看来《家》是以高家长房三孙,觉新、觉民、觉慧的成长与心路历程作为主线的,这里面爱情的描写又占很大比例。具体来说,围绕觉新,因为他的生性懦弱,一味奉行“作揖主义”和“不抵抗主义”而向以高太公为首的封建家长势力低头妥协,他作为高家的长房长孙,可以过早地丢弃成绩优异的学业同父亲抓阄选的姑娘成亲,他不敢反抗,他不敢对他父亲说自己非常喜欢能够了解他、安慰他的钱家表妹。他就这样浑浑噩噩地结了婚,然后在父亲的安排下去了一个公司当了办事员。他懦弱,他无心卷入家族内的勾心斗角,于是赔笑,陪着政敌——四婶、五婶打麻将求平安。结婚生子后,他逐渐地被生活琐事消磨了斗志全无,但是在他内心深处却仍然忘不了曾经钟爱的姑娘——梅。梅出嫁不到一年就守了寡回到省城,觉新看到她仍然自责不已,痛苦万分。后来,他的政敌们以避“血光之灾”为由,要将他临产的妻子瑞珏迁到郊外,他也妥协了,这导致瑞珏缺乏必要的医疗护理而难产死去。围绕觉民,主要描述他与姑妈家女儿——琴一起为争取爱情自由和人格独立而与腐朽思想和旧势力作斗争并最终获胜的曲折的、艰难的过程。围绕觉慧,一方面是写他与婢女鸣凤的爱情故事,另一方面是写他与整个高公馆的家族制度和高公馆的守旧人员之间的不屈不挠的斗争以及积极入报业、参加学生运动、发表宣扬新思想文章的五四新青年形象。在高公馆内,觉慧是个彻头彻尾的叛逆,他怀疑一切,打倒一切,他经常发着牢骚:“我呆不下去了,我一刻也不能忍受这个地方了。”他挑战者高太爷的绝对权威:“我看他也不能把我怎么样。”觉慧最终在被巨大的丧妻之痛而唤醒内心仅存的反抗意识的大哥的帮助下,离开了省城,远赴上海去创造新的事业。围绕着这兄弟三人,作品还刻画了家族中的其它一些人的形象。像这种以大家族作为写作模式的长篇,除了威震寰宇的《红楼梦》之外,在近代还有林语堂的《京华烟云》以及老舍的《四世同堂》等等。
这部小说,包括巴金写的《激流三部曲》和《爱情三部曲》的其他小说,很大一部分是以青年男女的爱情作为主线的,可能与当时作者青春年少的心理特点有关。至于为何曹雪芹会将他那横溢的才华用缠绵磨人的爱情作为载体来表达反封建这个宏大主题,我就百思不得其解了。
整部小说读下来,自己闭目想想,再看看一些经典的文评,发现小说的`内容还是比较清晰和简单的。但整篇下来,可以时刻感觉到一种压迫、纠缠、挣扎、反抗的情绪胶着着,让人感觉很压抑。巴金自己也坦言:“我始终在作品里呼号、呻吟,让小说中的人物绝望地死去,让寒冷的长夜笼罩在读者的心上。”
巴金自小就生在在一个庭院深深的公馆内,对于这段成长历程,作者曾在一篇小说中写到“那十几年的生活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梦魇!我读着线装书,坐在礼教的监牢里,眼看着许多人在那里挣扎、受苦,没有青春,没有幸福,永远做不必要的牺牲品,最后终于得着灭亡的命运。还不说我自己所身受到的痛苦!……那几十年里面我已经用眼泪埋葬了不少的尸首,那些都是不必要的牺牲者,完全是被陈腐的封建道德、传统观念和两三个人的一时的任性杀死的。我离开旧家庭,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阴影,我没有一点留恋……”他耳闻目睹着一些可爱的生命怎样任人摧残以至临到那悲惨的结局。而作者自己也承认自己是个倔强的孩子,他的悲愤太大了,他不能忍受那些不公道的事。巴金一直渴望用那管自来水笔来宣泄他对于不合理制度的激愤,于是《家》作为《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应运而生。伴随着对命运不公平的愤怒,巴金要写一部旧家庭的历史,“一个正在崩溃中的封建大家庭的全部悲欢离合的历史”;伴随着“要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Jaccuse(控诉)”的信念,巴金要写一部《家》来作为一代青年的呼吁,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的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
读《家》有感 篇4看完《何以为家》这部电影,我最深的感触就是真实。这世界就是真实的,多彩的幻影只能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
《何以为家》这部影片主要讲述了12岁左右的男孩扎因艰苦而悲惨的生活。扎因出生在黎巴嫩社会的最底层,父母因贫穷无力教养孩子,却又一个接一个的生孩子。他们让扎因喝其他兄弟姐妹干活帮忙补贴家用。孩子们从出生开始就没有太多平静快乐的时光,总是对在生死边缘奋力的挣扎。
原本我已经做好了在影片结束之后迎接一个哭得稀里哗啦的自己的准备。可事实是,从影片开始到结束我并没有留下眼泪,只是感觉心里堵得慌。
扎因以最真纯的内心不断叩问这个残酷的世界,不停地想要寻找世事为何如此的答案。当他遍体鳞伤地坐在牢里,才知道没有人能给他回音。从一个12岁的男孩眼里,我感受到了绝望。
可他原本是一个那么善良,勇敢又有担当的孩子。他担心妹妹被卖给别人当老婆,为妹妹洗去沾满血的裤衩,偷拿家里的钱,准备带着妹妹逃离,虽然并没有成功。即使他在连自己的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的无比艰难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坚持带着小犹纳斯,像侠客一样行走在这贫瘠的.土地上。他们苦中作乐,利用光学原理,将别人家的电视应到镜子上,模拟配音,乐在其中。我喜欢扎因用自制小拖车带着犹纳斯的背影,那么坚毅,勇敢。用瘦弱的肩膀扛起所有所有的苦难。可是除了苦难,除了贫穷扎因心中还有着对妹妹犹纳斯的爱和责任,让我思绪万千。
没有战争,就没有杀戮,就不会有像扎因一样的流离失所的人们,所以,我希望世界是和平的;没有战争,就没有杀戮,所以,我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得到家庭的温暖,都能和我一样快乐成长。
读《家》有感 篇5我是一条小书虫。读了那么多的书后,其中有一本令我感触最深,那就是我的系列中的《法老的探险家》,我被书中的主人物米内迈斯那坚韧不拔的精神品质深深的打动了。
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纳克庙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玩伴兼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于是,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彭特冒险之旅开始了……
在这次旅行中,被毒蛇攻击、遭受海上暴风雨,都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古埃及鸽子谷的沙尘暴,我虽是早有所闻,但在读到沙尘暴来临时,我仿佛身临其境,情不自禁地抹了抹嘴巴、擦了擦眼睛,生怕风沙灌进嘴巴、眼睛里。他们还渡过了一望无垠的翠海,克服了种种海上的磕磕绊绊。最终,他们来到了神秘的国度——彭特,在那儿满载而归。并且,米内迈斯按照自己法老朋友的`托咐,带回了两只可爱的小狗。
米内迈斯不但意志坚韧不拔,还是一个勇敢善良的孩子。与平时见到只蜘蛛就下的魂飞魄散的我成了鲜明的对比。尽管团队中很少有人鼓励他,但他却依然十分镇定,没有一次连累过集体,更可幸的是米内迈斯洗清了船长对他的误会。回到国度后,他把带来的两只小狗送给了国王,也就是他最好的玩伴——图特摩斯。从此,使他们的友谊更加深切。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不但增长了不少关于古埃及的知识,还决定学习米内迈斯那守信用、坚强的高尚品质哩!
读《家》有感 篇6我读了霍英东老爷爷这位慈善家的事迹,让我最佩服,最感动的是爷爷坚信:德行善举是惟一不败的投资。
霍英东是一生爱国的香港慈善家,过去数十年里,他用做慈善的捐款超过150亿港币,在推动各地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山区扶贫等方面,做出了许多的贡献。
当然,这些捐款活动有许多人参加过,但霍英东却不一样,在短短数年里,他在教育事业中的捐款竟达8亿3千万,如此大的巨款,着实让人惊叹。我想当那些急需钱来读书的学子收到捐款后,会是多么地感动。
想起我自己读四年级的'时候,家里生活非常拮据,我们一家人只有靠爸爸打零工维持生活。直到开学那天,还不够凑齐交午餐费的钱,父母只得东拼西凑到处去借。上学不久,学校了解了我的情况,就用爱心人士的慈善款给我和一些生活有困难的学生交了午餐费,慈善协会 还 发给我们录音机、新校服和新书包,其实我就读的学校也是爱心人士捐建的希望小学,正是像霍爷爷一样的爱心人士,让我们这些穷苦孩子也能够和其他孩子一样快乐地生活在这个美丽的校园,就因为有你们,我们才能坐在这么明亮的教室,接受着老师的知识熏陶。
除了支持教育事业,霍英东还很钟情于他的家乡——番禹南沙,他给自己家乡的捐款也不遗余力。他捐巨款兴建南沙中学,拨款支持香港大学北上南沙,他在南沙捐款兴建的道路、大桥等民生项目更是不胜其数。二十多年来,在家乡已投资建设超过40亿,这个巨大的数字让人目瞪口呆。
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自己的家乡,如今,每每谈起自己的家乡,我总是饱含热泪,总会忍不住想起小的时候在家附近漫山遍野的野花。家乡并不富裕,没有高楼大厦,没有宽阔的大道,但那是我的家,谁不说自己家乡好,谁又愿意看到自己家乡贫穷落后呢?看到霍英东的事迹,我满腔热情,如果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回到自己的家乡,为建设家乡出一份力。
“我的捐款,就好比大海里的一滴水,作用很小,说不上是贡献,就只是我的一份心意。”这是在“霍英东基金会”成立以来,霍英东回答媒体的一句话。短短的一句话,却表达了霍英东老前辈乐善好施的品质。“生于忧患,以自强不息生就人生传奇,逝于安乐,用赤诚赢得身前身后名。” 这是世人对他的评价。
是啊,霍英东老人,你是值得我学习而敬佩的人。每个人都有爱。但有的人只爱自己,爱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我要像霍老那样,把爱给值得爱的人,给家乡,给美丽可爱的世界。
读《家》有感 篇7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初听《朱子家训》我不以为然,心想这只不过是一家之法,但在细细品读之后,我觉得这样的家训正是我们现代社会每个家庭都应该学习的。
我们对待中国的传统文化一直持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对待《朱子家训》也应如此。首先我们知道《朱子家训》的作者是朱用纯,其一生致力于研究程朱理学,因此这篇家训也就是集中体现了儒家学说的思想,尤其是“修身”、“齐家”的思想。就这俩点来说,这篇家训无疑是成功的。
文中说:“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既昏便息,关锁门户,必亲自检点。”这就是一种对于自身的修养。对于今天的人,我们习以为常的是早晨急匆匆的起床,甚至早饭都直接省略,立马奔向公司或学校;晚上有丰富的夜生活,夜不归宿实属正常。但是这样的生活显然是不健康的。学习家训中的这句话,有助于帮我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今天我们常说铺张浪费可耻,那么我们就应该牢记“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我们不能过分的追求物质生活,那么我们应该牢记“勿营华屋,勿谋良田”那些求金龟婿的应牢记“嫁女择佳婿,毋索重聘。”此乃“齐家”之道。
在整篇家训中我最喜欢的一句便是“易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在我想来,做到这一点必须要做到三件事。第一,有足够的实力。机会随时可能会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必须要有十足的底气去面对,我们可以努力地做到在任何情况面前说:“我可以!”第二,做事有准备。所谓不打无准备之仗,我们做什么事情必须有充足的准备,考虑应该全面,对可能的后果有一定的预测。第三,要勇于承担。一件事情有时候我们必须要做,但是在我们预见中却需要付出许多,这就需要我们敢于承担这样的损失。获得的同时我们应该学会接受失去,世间没有十全十美。
“重貲财,薄父母,不成人子”这句话不能不让人叫好,“重貲才,薄父母”现在有多少人不是如此?身为人子,父母永远是第一位的。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父母供养我们几十年,父母教会我们做人,当我们开始独挡一面时,我们怎可忘却我们的父母,我们怎可让钱蒙蔽我们的双眼,我们怎可让父母孤单寂寞?在学习工作闲暇之余给父母打个电话,假期时常回家看看,和父母聊聊天。父母所期待的并不是你带多少钱回去,父母真正在意的是你,只有你!不可否认的是现代生活压力很大,成为钱的奴隶
并不稀奇,我们在忙于自身的同时不可避免的.会忽视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父母也常常理解我们,因为他们想让我们过得更好。但是,这句话告诉我们在再大的生活压力下,我们也必须保持内心的清明,把父母放在心上。
但是,“善欲人见,不是真善”在我看来也不尽然。人们都说当前的中国道德滑坡、信仰缺失,“善”已经难以在人群中寻找到。所以我们要做的是宣扬善,让更多的善散发出来带动更多的人向善。陈光标一直宣扬高调慈善,我觉得也是不错的,他是真善吗?以家训来看此非善举,但他做的善事确实实实在在地,真或假那些什么都没做过的有何资格评价呢?“守分安命,顺时听天”却也绝非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我更愿意相信“人定胜天”。说得霸气一点那就是“我命由我不由天”!哪怕是面临人力不可为的变故,我们也不应该归结于所谓的命!史铁生曾说过“知命”,我觉得这更是一种智慧。命运不应该成为我们应该顺应的,它应该成为我们认识自我,了解人生的一种方式。
读完《朱子家训》,我承认我还有许多的不足,我相信每一个现今的人都应该来读一读《朱子家训》。我们需要以此为标准,修正自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必躬行之!
读《家》有感 篇8赫尔摩斯一直觉得人们都很尊敬他。
有一天,他想看看人们究竟对他有多么的尊重,他就化身为一个凡人来到了一家雕像店。
他走进雕像殿发现了一座宙斯的雕像,就问:“店主这作雕像刻的不错,要多少钱呢?”雕刻家回答:“一块银元。”他又在雕刻店里往里走走,他看见了赫拉的雕像就问店主:“那这个呢多少钱?”雕刻家说:“这个可能就会贵一点儿了,”赫尔墨斯又在雕像店里转了一圈,终于看见了自己的雕像,他得意洋洋的想:我是神的使者,还是招财进宝的神,人们肯定会更加的喜欢我,我的雕像应该比宙斯的雕像或者其他神的雕像都贵吧!
于是赫尔摩斯便指了指自己的雕像,信心十足的问雕刻家:“雕刻家这个雕刻的雕像多少钱呢?”雕刻家抬眼看了看,回答说:“如果你买了两个,这个就可以白送给你一个赫尔摩斯,”却没有想到有这种的结果,他什么也没说就默默地走了。
读了这一篇小短文,让我知道了一个对我们更有用的.一个道理是:赫尔墨斯以为自己很高高在上,觉得所有人都非常的尊敬他。其实她并不深刻的了解自己,爱慕虚荣的人,往往会被人们都瞧不起,他们在人们的心中是一文不值不会让人们记在心里。却能让人们在心里知道赫尔摩斯这个人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自以为自己非常的高高在上。
这是我读了这一篇小课文的道理,你也来读一读吧!
读《家》有感 篇9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做《动物发明家》的书,在读书过程我不仅实践了还有许多感悟。
初读此书,看着这个题目便有疑惑,什么叫做动物发明家?发明家不是我们人吗,难道动物也会发明东西吗?
怀着满腹的疑惑,我津津有味的读完了这本书,原来动物不是真的会发明,但是他们身上奇特的功能产生了发明。我们人类根据动物的一些特征从而经过构思发明了一些可用于我们生活的东西。
比如科学家们通过蝙蝠发明了雷达,用乌贼发明了火箭,莱特兄弟通过蜻蜓的飞行原理发明了飞机,用狗发明了电子警犬,帮助警察进行侦缉坏人……还有许许多多的发明,简直不可罗列出来。而一切都是通过动物们而创造出来的。
看来,我们人类的生活与大自然是息息相关的,那些动物就是我们人类的老师。所以为了发明创造,我们应该多去大自然里走一走。通过我们一双敏锐的眼睛,捕捉到大自然传递给我们的信息,再经过大脑的思考将无形的.信息变成可以看见的发明,更好的用于我们人类的生活。
看得越来越有劲,我喜欢思考《人体内的时钟》。故事里说在我们的大脑里的下丘脑中有一小串神经细胞。这个细胞会控制人类生活的节奏,如果遭到破坏,我们就会分不清白天和黑夜,生活完全会乱套。不过我不敢相信有这样的神奇,得通过验证证明书中说的结论。
妈妈是一名医生。书上说可以通过婴儿的睡眠,心脏跳动的频率和体温变化来证明。我就央求妈妈通过同事让我看了一份关于刚刚出生的婴儿的生存情况。
我发现从三个出生日期相近的婴儿来看,他们白天睡觉和夜晚睡觉的习惯,竟然在3个星期以后才会形成。证明了这一点,在六个星期后,三个婴儿心脏跳动的频率和体温变化竟然开始有了节奏。看来这一点完全被证明了,我们生命的活动是有节奏感的。那么我猜想如果我生病感冒了,是不是也有规律呢?我想应该也是这样的,因为妈妈说人每一次生病都是在检验人的机能。就像我们每天要吃早餐,中餐和晚餐,第二天,第三天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在围着生活的规律在转。
这下我读了书明白了,后来知道了我们人体内有个“生物钟”,我就拿我自己做了个实验。从星期一开始时,每晚八点钟睡觉,关掉闹钟,到我自然醒的时候,记录下了自己的睡眠时间。一连七天,我看了记录表,我大吃一惊,每次都在六点五十到七点十五这个时间段醒来,竟然还有两次的时间只相差一分钟。这太奇妙了,那一刻我相信了科学的真理,知道了任何事都有规律可循,就像我们人的睡眠也有规律。
看完了这本《动物发明家》,我受到了很大的益处,懂得了什么事都要科学合理。我们人类的生活是离不开科学的。我们人类的伟大发明都是通过仔细观察生物来的。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多去看看小动物的一举一动,并且多学习生物学。还有通过我的实验,让我的记忆更加深刻了。我明白书是要看的,但是记住了没用,是死读书,很快就会忘记。所以我们在读书的时候,也要实践,多去感悟一下发明创造的过程,毕竟真理都是读书与实践相结合而得来的。
读《家》有感 篇10终于读完了《家》的最后一页,心中澎湃的浪花却没有平息。它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带给了我欢笑,悲伤,气愤,和失望……
《家》描述的是一个封建的大家庭的悲欢离合。在这样的家庭中,有着不可避免的明争暗斗,纠纷,不公与压迫。但又因为身处于新文化运动的开始时期,却也有令人感到惊奇的反抗。在封建社会的残酷迫使下,一群年轻可爱的生命受苦,煎熬,甚至是失去生命,因而故事中带着血和泪,带着控告与悲愤的呼声。把斗争的剑刺向了极度腐朽的封建社会以及害人的封建礼教,并暗示它走向灭亡道路。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说到觉新,便让我想到了梅:在觉新知道自己的订婚日后,“他绝望地痛哭,他关上门,他用铺盖蒙住头痛苦。他顺从了父亲的`意志,没有怨言。可是在心里他却为着自己痛哭,为着他所爱的少女痛哭。”在父亲告诉他要去西蜀实业公司,在他面临着一生的理想被强制剥夺之时,“一个念头在他的脑子里打转:‘一切都完了。’他的心里藏着不少的话,可是他一句也不说。”又是矛盾,又是思想的撞击。
每每想到家便会想到父亲和母亲给了我们不同的视角。
读《家》有感 篇11今天,我看了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几天过后,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看的过程中,它使我如醉如痴、悲欢离合,时而开怀大笑,时而眉头紧锁。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回来一只小斑点狗,却告诉他,这是送给“表妹”的礼物。与此同时,班里新来的一位老师鼓励大家养宠物,开博客。一时间,同学们纷纷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可爱宠物。李彦宽一方面舍不得小狗最后被送出去,另一方面和大家一起,深深感受到了有小动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故事中的李彦宽是多么喜爱小动物,是啊,虽然小动物不能说话,但是他可以默默地陪伴着我们的身边。
古今中外,有许多人都非常喜爱小动物,比如:大书法家王羲之喜欢鹅;徐悲鸿喜欢马;老舍喜欢猫等等,其中,老舍对小猫是多么呵护备至。
老舍先生笔下的'小猫性格很古怪,既老实又贪玩,但是,它对工作尽职尽责;它安闲自在,很温顺,很驯良,不惹人讨厌。它高兴时温柔可亲;不高兴时一声不吭;在不叫的时候,还会咕噜地给自己解闷儿。要是它在外面玩起来,就什么也不顾了,它有时很胆小,有时又很勇敢,还敢跟蛇斗呢。满月的小猫顽皮淘气,到处搞“破坏”,可因为它们生气勃勃,天真可爱,所以没有人肯责怪他们。
老舍先生这么喜爱小猫,我也不例外。有一次,父亲去清河市场买了一只金黄色羽毛的小猫,一条长长的尾巴,鼻子的两旁有几条又细又长的胡子,这小猫别提多可爱了!时间长了,这只小猫就蹦蹦跳跳的,我非常喜爱这只活泼可爱的小猫。小猫高兴时,它就会跳到我旁边来;不高兴时,就会找一个舒适的地方躺下来,静静地休息着。
也许很多家长反对我们养小动物,一方面会影响学习,另一方面会觉得小宠物在家里会有点脏。可我觉得,养一只小动物会
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无限乐趣,而且是件很有趣的是事情呀!既可以把宠物的生活写成日记,又可以与宠物相处得融洽,这样就会一举两得。
在我们看来,这些小动物不仅仅是宠物,还是我们的知心伙伴,它们伴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当我们有了烦恼和喜悦,都可以向它们诉说,它们从不会厌烦 。我们的动物伙伴是不可替代的。
读完《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人与动物是不能分开的,就像书中的李彦宽和牛牛一样,一定要真心相处,要好好对待小动物,这样才会更好!
读《家》有感 篇12巴金《家》浅见
《家》,是巴金影响最大,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它以“五四”时期四川成都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崩溃的全过程。
在《家》中巴金成功地刻画了一系列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并且真实地写出了这些人物思想性格的复杂性及其发展变化性。
浓烈的抒情色彩是《家》的主要艺术特色。巴金的创作从来不是为文而造情,而是为情而造文,是因“情动于中”才执笔的。他的生活经验和他的要求变革的激情都在作品中得到了积极地发挥。他对于三位女性角色的把握和怜爱无比表现出他细腻而独特的抒情手法,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出她们平凡之中的伟大。
小说还以“家变”写“世变”,通过家庭反映社会。高家这个封建大家庭就犹如当时封建制度下的旧中国,而其中的代表人物,如高老太爷、觉新和觉慧就代表了旧社会中三种不同的生存状态——专制、保守和反抗。这也体现了作品的现实主义。
巴金说,他写《家》的目的,就是“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我要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J’accuse(我控诉)”。这句话概括了他对旧制度憎恨的心情和基本思想,而它也正是巴金热情写作的动力。 我认为,整部作品的人物形象可以这样分:
一.3位男性
若说到《家》中男性的代表人物莫过于高家的三兄弟了。 大少爷觉新是我很欣赏的一个人物,他是家里的长房长孙,过于重要的地位注定他无法逃离被囚禁的命运。就像巴金先生说得那样:“他被人玩弄着,像一个傀儡;又被人珍爱着,像一个宝贝。”他也有过理想,有过抱负,有过爱情,但他更有责任感。这种责任感让他不得不放弃前面的一切,包括与梅的感情。这一放弃害死他生命中第一个重要的女性。他又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他爱自己的家人,为了弟妹甘愿委屈自己。但他的牺牲并没有得到弟弟们的理解,反而成了他们仇恨他的根源。就如他奉行的“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一样,不仅无法使他维系住整个家族,而且还害死了他生命中第二个重要的女性。正如鲁迅先生说的那样“沉默啊,沉默啊,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最终,命运将他逼上了爆发这一条道路。
二少爷觉民在三兄弟当中是个相对来说不是很鲜明的人物,但他与琴之间的爱情以及为爱所做的斗争对整个故事的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他同三少爷觉慧一样,也是一个进步青年,但他又不像觉慧那样激进。然而面对爱情即将失去的现状,又使他不得不站起来进行反抗。他也是幸运的,他爱的人恰好也爱他,他们的斗争又有觉慧在帮忙,而且又恰逢老太爷病重,无力再对他进行干涉。于是,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的他们暂时胜利了,成就了与觉新和梅完全不同的命运。虽然这与他们不懈的斗争是分不开的,但这其中难免有侥幸的成分存在。
三少爷觉慧在书中可以说是第一主人公了。他可以说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进步青年,对一切旧的事物进行抵抗,参加学生运动,办报纸,帮二少爷抗婚,同情下层人民。他是有勇气,有决心,有毅力的,他信奉一句话“我们是青年,
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所以他去努力争取自己的一切。 但他所有的斗争都是激进的,现在看来,不免有“愤青”的嫌疑。而且,三少爷的地位使得他不需要承担像大少爷觉新那样大的压力,这让他无法理解兄长的.痛苦,还一味地责怪大哥已经失去了勇气。他是一个典型的理想主义者,除了旧的制度让他压抑之外,几乎不需要承受任何生活带来的痛苦。所以,他无法看到整个社会造成的氛围,而只是一味地仇恨家族中的旧势力,甚至迁怒到爱他的人身上。而作为一个少爷,也使他养成年少轻狂的个性,他曾经给过鸣凤幸福的承诺,但最终却因为要专心斗争的借口而放弃了鸣凤,所以,当得知鸣凤第二天就要嫁人的时候,他也并未加以制止。而当鸣凤自尽后,他也只是经历了短暂的哀伤,通过对“我是青年”这一信仰的重新理解之后,便又重新振作起来了。从对待爱情这一角度看,大少爷觉新反倒是一个性情中人,而口口声声要革新的三少爷反倒是一个冷漠的人了。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即使鸣凤最后不是因为要抗婚而自尽,恐怕也会因为失去赖以生存的三少爷的爱而像梅一样郁郁而终了吧。而三少爷对琴存在的另一番感情,不得不又让我们感觉到他实在是一个多情的人,不知他是爱琴,抑或是鸣凤,或是两个都爱?由此看来,对于鸣凤的爱可能真的就是一时糊涂了。可怜鸣凤还为他失掉了性命,不知是不是值得。 虽然他在感情方面是如此的不负责任,但这也许是年纪还轻的缘故。对于他努力与旧势力斗争的事实,还是不能抹煞的。
二、2个配角
书中出现的另外一个新青年就是与高家三兄弟有亲戚关系的陈剑云。书中对他的描写并不多,他是属于一个落魄家庭的,靠教书养活自己,可以说从家境方面来讲,与高家三兄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而且,他是一个忧郁的青年,身体又不好。但是,他是有自知之明的,他也爱琴,可他知道自己无法与觉民竞争,又或许是认为自己无法给琴带来比觉民更多的幸福。总之,他放弃了,甘心把琴交给觉民,自己只做一个默默的祝福者,为自己爱的人默默祝福着。从这个角度讲,他可以说是觉民和琴爱情下的牺牲品。而更广来讲,也是门第财富下的牺牲品,是这个黑暗社会下的牺牲品。第二个值得提一下的配角是高家的小姐淑贞。她可以说是配角中的配角,但她又是另一类人的代表。她是高家的小姐中唯一一个缠足的,她不是长房的小姐,而且是小姐,不是少爷,从小自卑就笼罩着她,这样的情况让她怕了,所以她让母亲为她缠足来避免将来可能因为天足而产生的悲剧,是她自己选择了做旧制度的跟从者。但现实让她迷惑,她不知道自己用残疾换来的出嫁时的荣誉是否值得,她的残疾注定她只能做高门大户中的小姐,无法出去外面,像琴一样的斗争了。目睹过太多悲惨的现实让很多人如她一样对眼前的一切感到迷惑,不知道何去何从,他们是在徘徊中游荡的人。
三、一个助推器
书中曾提到过一个特别的人物,他从没有正面出场过,却对情节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就是冯乐山。他和高老太爷一样是旧势力的代表,而且是个纯正的配角,但是,他所起的负面作用要远远超过(高老太爷。他曾涉及过高家的三段婚姻。第一段是他要娶鸣凤做妾,直接导致鸣凤投湖自尽;第二段是要给觉民做媒,使得觉民离家出走;第三段只是略带了一下,说是给小姐淑华做媒,这个不作为重点。前两段婚姻都是整部小说的转折点,可见这个冯乐山的重要之处。如果说书中有反面人物的话,他实在可以算是一个了。他的存在
加速了高家解体的过程。所以说他既是社会转型的助推器,也是整部小说情节发展的助推器。
四、一个高高在上的老人
整个高家得以维系这么久,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老太爷的存在。虽然家中的事一直由三叔克明和觉新负责,但遇到重大的事件时,这位很少露面的高老太爷就会出场主持局面了。他是一位守旧的官僚大家长,但他又是开明的,不然三兄弟不会上洋学堂,更不会出现胆敢反抗他的觉慧了。可是传统的观念使得他极其重视维持自己的权威地位,才导致与觉民、觉慧两兄弟的对峙,这其实并不是他所想要的局面。他同时又是一个极其重视家庭观念的人,他极力想维持住这个大家族,不希望它破碎;或许他早已预示到这个家族最终破裂的命运,所以才想尽一切办法保住它,即使是只保住一个完整的假象。最后,他发现他失败了,这个家族其实早已经从内部腐烂了,不可能再像他想象中那样“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了。于是他放弃了,放弃通过改造觉民、觉慧来达到这样的目的了,所以,他在临死时说:“冯家的亲事不提了。你们要好好读书。”这是一个旧的家族大家长对新局面的妥协,或者是期待吧。只可惜,剩下来的守旧的人们无法理解他最后的含义,依然朝着错误的道路走下去。这可能也是高老太爷生前所没有想到的。
整部作品塑造了数不清的人物,这里仅是举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巴金先 生通过对人物等的细节描写,再现了一个旧的官僚大家庭的全貌,从而映射了整个社会。
最后我想借作者的一句话,“《家》自然不是成功的作品,但是我请求今天的读者宽容地对待这本27岁的年轻人写的小说.我自己很喜欢它,因为它着少告诉我一件事情:青春是美丽的东西。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作品中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很多,有许多值得反思的东西,是一部难得的优秀作品,值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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