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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白居易读后感(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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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以下是编辑Waner帮大家整编的长恨歌白居易读后感(优秀10篇),仅供参考。

长恨歌读后感 篇一

看了《长恨歌》,只想说又好看又易读。读的过程中似乎又找回年幼时手不释卷的感觉,悠悠的感觉,有太多话要说。我首先百度了一下作家王安忆,我只想说长得没让我失望,很端庄很有内涵,可以算作一个美女。不像有些作家,读他的作品觉得感慨万千,想必其本人也一定侠骨柔情、英俊潇洒,一定有异于常人之处。但是当见其本尊照片时,心里实在咯噔一下,长得平常也就算了,这长得实在让人无语。

其实,论“长恨歌”这三个字,之前我只知道白居易的《长恨歌》,至于王安忆的这部作品我是很晚的时候才知道的。我在大一读《围城》和《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时,邻专业的一位同学向我推荐了第三本书,就是《长恨歌》。既然能获得茅盾文学奖,就绝非肤浅的作品。只可惜,我事隔两年才能静下心来找到些闲时,而实际上我也是碰巧在书架上看见这本书,不禁往事尽来。

旧上海的味道在书中很浓,而里面的人物也个个性格鲜明。这是一本上海的专属书,而我也恰好在上海读书。或许选择来上海也是基于其纷繁而又精彩绝伦的旧岁月的感召。对上海这个大都市复杂的情绪让我做出了选择。与其说我选择了大学,不如说我选择了上海。

这本书我体会最深的一点,也是我一直坚信的一点是人的情感是复杂的。我以前想法很死,也很闭塞,认为爱情就像我家附近或者我所接触到的那些夫妻,他们只爱一个人,就是嫁给她爱也爱她的那个人。爱情没那么复杂,找个人家嫁了就是,没有自己私自的感情,然后安安祥祥地过一辈子。但实际上,这样的状况或许只属于贫苦的老百姓———社会的底层人,他们的选择太少,有配偶就不错了。又或者是,很多隐情或曾经疯狂的轶事只是我们表面看不到,人们也很少议起,至少不在小孩子面前议起。

我也是后来才渐渐开化明白的。就像我一开始傻傻地以为找了女朋友就要与其结婚一样,实在是我想太多,男女朋友随便的多了。而我也渐渐明白,其实有些爱情确实是适合成家的,但是有些只是一时的激情,你看中的那个人,即使你喜欢,可惜她不会长驻在你身边,更多的是压根不适合稳定的夫妻稳定的家,或者你在这个时间没这个能力促成这段情。现在这个时代是自由的,那种过往的束缚和迁就已太少太少。

王琦瑶,这样的女人其实是我最怕遇到的。漂亮又情感细腻,水性杨花形容她又显得太轻浮,她多情却明显要更复杂。爱情里,她注定是占据高位的,也只有李主任这种有权有钱的人是她的克星。我很相信我看人的感觉和评价,我在生活中其实遇到很多这样的女孩子。她们一开始往往追求危险却让人兴奋的爱情。她们给别人带来不幸,到头来,又往往自己以不幸收场。贱的命运但她们却依旧心高气傲的不悔。及时流泪也只是偷偷的夜深人静的。只是作品里可怜了老实却专情的程先生。

程先生是个理想的好男人、好丈夫,可惜他爱上的是一个不平凡的女人,这也就注定了他只是个备胎暖男。但我觉得他又是伟大而不自私的。一开始他、王琦瑶、蒋丽莉之间的三角恋,蒋丽莉这么喜欢他,但他眼里却只认定了王琦瑶。我在读的时候,让我感到他像极了《围城》里一开始时候的方鸿渐,同样是三角恋,同样喜欢一个自己可望却始终不可即的女性,又同样被一个敢爱敢恨的却自己又不喜欢的女人喜欢,而且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绝情地拒绝,宁愿自己最后遭受不幸的结局。但我又觉得程先生的人格魅力甩了方鸿渐好几条街。毕竟,明知王琦瑶跟其他男人乱来,怀着的是别人的孩子,却还是心甘情愿照顾怀孕的王琦瑶。还把自己的薪水绝大部分交给他爱了半辈子却始终不得的女人,现在的男女朋友,男方应该很少能做到把自己的月钱全部贴给女朋友的吧。不过也没必要,情深的人已很少,没必要做这种无谓的投入,来证明什么。很多的时候,相处久了,默契和直觉会告诉你怎么做。回到文中,程先生的爱算是上了一定境界而又无私的。但这注定他的不幸,老实的好男人值得成家,但很多的女人他们不要这种稳定,至少年轻的时候不需要。我个人觉得,我最像里面的程先生,像的是他的固执,但离他的境界,确实远远不及的,事实上,很难有人做到。程先生绝对算得上绝世好男人。只是好人不好命。

蒋丽莉,绝对是敢爱敢恨的女人。我曾经跟我同学说过,《何以笙箫默》里的赵默笙的活泼主动,是没有男生可以拒绝的。蒋丽莉可能并不天真,但她觉得值得去爱。她勇敢地追程先生即使明知道程先生爱的是王琦瑶,即使后来嫁给了不解风情的山东老张。她内心里依旧忘不了程先生,虽然这份情感可能大多数人都如此,但那个年代,她可是个有夫之妇。只可惜,她也是不幸的,稀里糊涂地过着人生,即使成家有三个孩子又如何,不幸福就是不幸福。她最后在病床上对王琦瑶的控诉,可见这几十年来,她的内心从未真正开心幸福过。

邬桥的阿二,我挺喜欢的,有理想,虽天真但热血方刚。同作为男生,他对王琦瑶的'爱慕之情我很能理解。

康明逊,这个男人其实我是真不理解。文中前面他们几个经常打牌的时候,他所表现出来的风范和替他人着想的心思,让我很欣赏这个男人,不光我欣赏,王琦瑶也欣赏。但是等到他把王琦瑶肚子搞大后所表现出来的懦弱和逃避实在让人失望至极。怪不得王琦瑶母亲也不待见他。相比之下,程先生伟大得多了。还有一点我不解得的是,此处王琦瑶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她心里的确是喜欢康明逊,但她又对康说到时候康结了婚一定给他做伴娘。虽然说可以看出王琦瑶替康着想。但我觉得更多的是王琦瑶对自己其实也不负责。女人真的太可怕了,专情的男人,她们未必喜欢。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不是没有道理的。

至于萨沙,在这些男的当中,我是最讨厌的。一开始打牌那会儿,常贪小便宜不说,后来的那会儿,我甚至看出他有家暴倾向。你既然答应了王琦瑶做一回冤大头,那又何必跟一个女的计较,处处为难她呢!这里王琦瑶的行为我也不满,为了隐瞒真相,又去跟萨沙睡。她到底有没有廉耻感。虽说迫不得已,但还是让人不舒服。

但好歹,王琦瑶,这个命运曲折的女人,生活过的还算可以,并没有遭受过多的磨难。只是有点凄凄凉凉。

这本书读完后,内心肯定是平静不了的。作者刻画最好的就是每个人的复杂性格,读到一处,便深深认同,那描写真的是入情入理。其中穿插着岁月年代的变迁也透出一份沧桑感。

一个人或一段感情没有对也没有错。只是每个人有自己的人生际遇和生活选择。人们大多热衷八卦,我们没有必要去在意别人的评判。因为这是我的人生,我的选择,所有的恩赐和惩罚我一个人受,我对自己负责,无怨无悔。人生匆匆而过,到头来,回首往事,也只是感慨一声。

《长恨歌》读后感 篇二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后记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长恨歌读后感 篇三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长恨歌》读后感 篇四

一生长恨,一曲哀歌。

昔日的“沪上淑媛”,曾经的上海“三小姐”,那荣光与华美的乐章才起了个高亢的初调,竟然就急转直下,戛然而止。那余音似乎还在耳畔,那句号就已画在纸上。一口气读完王琦瑶的一生,心头只觉感慨万千。

王琦瑶的美是特别的,所以前有程先生和李主任,又有阿二和康明逊,最后还有个老克腊,都甘心沉迷其中。王琦瑶的心是骄傲的,所以她让老上海记住了她这个“三小姐”,即使平安里的巷弄再阴暗,她依然固守风雅,让那砖墙掩不住她温和却坚定的光芒。但王琦瑶的命又是凄凉的,所以她成了“爱丽丝”公寓的金丝雀,成了动荡时局下的牺牲品,成了别人口中的谈资,最终成了一缕含恨而终的冤魂。

然而却无法因此对她升起什么同情,人们初时的选择终会铺向最后的归途,也只能说是她自己慢慢种下的因,最后结出了那样的果。她虽然有她的处世智慧,但没有一颗足够坚韧的心,一直都像美丽的藤蔓一样缠绕着其他的树木而活,那么风雨降临时,自然免不了飘摇凋零的命运。

但王琦瑶身上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品质,她的谦逊,她的细致,她的不贪不求,她的安之若素,即便时代变迁,依然可以成为一个女孩子身上美好的一部分。若她有来生,我愿那是一曲欢乐颂。

《长恨歌》读后感 篇五

王安忆像个耐心的绣娘,一针一线地把王琦瑶四十年的悲喜密密地缝进上海这个城市里。城市的街角,时代的翻涌,都成了一个小女子生命的背景色。这很有几分张爱玲《倾城之恋》的余音,好像整个城市的繁华都是为了成全女孩子家虚荣又好强的梦似的。

这梦说不上是美梦还是噩梦,就像作者借王思瑶外婆的口说的那样:王琦瑶没开好头的缘故全在于一点,就是长得忒好了。这也是长得好的坏处。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长得好,自己要不知道还好,几年一过,便蒙混过去了。可偏偏是在上海那地方,都是争着抢着告诉你,惟恐你不知道的。所以,不仅是自己骗自己,还是齐打伙的骗你,让你以为花好月好,长聚不散。帮着你一起做梦,人事皆非了,梦还做不醒。

尽管王安忆用最瑰丽细腻的笔触描绘王思瑶,可细节上的精巧掩盖不了生命整体的衰败。她是聪明优雅的,然而这份聪明是小家子气的聪明,白白耗在女人间的争奇斗艳上。如果服装是女人的文凭,王琦瑶该算个女博士。女人们对她又嫉妒又佩服,男人们也沉醉于她身上带来的旧上海的奢靡气息。王思瑶是如此拼命地扮演着美女这个角色,连老都不敢老。年近六十时还能吸引到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的爱慕。似乎连读者都似乎觉得,一个美女,能做到王琦瑶这个份上就算是做到顶了。

然而顶峰过后,就是悬崖绝壁。

王琦瑶把男人当台阶踩,书中的男人大多不怎么出现名字,程先生,李主任,阿二,毛毛娘舅,小林,长脚……像一个个代号。然而谁是谁的垫脚石呢?王琦瑶妄图踏着男人步入她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却步步踩空,最终不得善终。

繁华落尽,曲终人散,帷幕落下,姑娘们咀嚼着王琦瑶的故事,很快就觉得淡得没什么味道。王安忆说,这是长恨歌,王琦瑶恨什么呢?王安忆又恨什么呢?大概是恨总有花朵一样的少女们,描眉画眼,紧跟时髦,年年岁岁,岁岁年年,一个一个,都是新的王琦瑶。

长恨歌读后感 篇六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第一范文网mcqyy爱祖国的名言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感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感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最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最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感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应对不发的六军,应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之后的之后,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但是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必须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后记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感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长恨歌读后感 篇七

很长一段时间内,王安忆的《长恨歌》都让我难以释怀。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白居易《长恨歌》读后感 篇八

长恨歌——千年之“恨”

我不是和稀泥,但是我认为长恨歌之所以能流传百世而不衰,就是因为这首长恨之歌中,包含着人性中难以调和的矛盾。每个人,在赞叹李隆基与杨玉环那凄美的爱情史诗时,都会或多或少勾起心中那份在现实中被压抑的感情,或是爱情的愁思,或是理想的哀叹。

这首爱情诗,对,我首先将其定义为了爱情诗。它的主题是显而易见的。从“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的两情相悦,到“君王掩面救不得,回头血泪相和流”的悲情壮烈,再到“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的浓浓愁思,直到“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天地誓言与“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的爱情绝唱。这些细腻的情感铺垫与描写,是无法全部归于严肃的政治批判的。反而,那些“政治说”的拥护者列举的诗文中的例子,在我看来反而是增加了《长恨歌》作为爱情诗的表现力。一句惊心的“渔阳鼙鼓动地来”表达的不是爱情必然会导致国家颠覆,而是打破了之前应当持续一生一世的宁静爱情氛围,使故事之后的发展跌宕起伏,动人心弦。有人说“西宫南原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时,李隆基依然不思悔改,却继续沉浸在对杨玉环的思念不能自拔,而在,这正是人性中最本真的情感的表现,有戏剧化的夸张,却那么真实。

然而,单纯作为一首爱情诗,或是讽喻的政治诗,都不足以支撑《长恨歌》在诗歌史上如此伟大的地位。

每个人都有着两面的矛盾。为现实放弃梦想,放弃真爱,放弃……有时候或许为了伟大的目标前进,内心还是难以平复。白居易的高明之处在于,他选择了李隆基与杨玉环,而不是《氓》中的寻常百姓作为诗歌的表现主体。普通人身上的矛盾不够鲜明,而李隆基作为皇帝的身份是特殊的:在他的处境里,美人与江山只能选择其一。而无论怎么挣扎,他都永远无法实现自己的选择。

有人说李隆基最终依然沉浸在道士的花言巧语中不能自拔,是个莫大的讽刺。我想,这般谎言的确可以轻易识破,但就算李隆基有那清醒的判断力,也不会去面对这残酷的现实吧。他是皇帝,他有天生的无法逃避的责任。他是天子,却不是神。心非木石,怎能无情?

《长恨歌》所写的是每个人内心中都有的向往,凄美与逃避。它好比一面内心的镜子,浪漫而文艺的人看到爱情,现实而远大的人看到政治。其实两者并不那么极端,因为两种人都在逃避:前者逃避现实,后者躲避自己。而这两者是无法分离的。它们逼着所有人在两者的夹缝间生存。而《长恨歌》,便是这夹缝中虚幻的慰藉。

对着这凄美的爱情故事唏嘘一番,带着这千年不变的“恨”,继续上路。

长恨歌读后感 篇九

在下不才,读书十余年而后一朝成为工科男,整日忙于磁场电路云云。但是在读书上特别是读诗上我还是有一点自己的心得,即读诗便要读出自己的一番味道,否则便味同嚼蜡,与人交流拾人牙慧,终究无所助益。

《长恨歌》这部作品,不仅具有极强的政治影射作用,在当时具有非一般的现实意义之外,也拥有极高的美学价值。此作叙事回环曲折,将叙事与抒情完美地契合在一起,将精练优美的语言与生动传神的人物形象融入明快的叙事风格中,最终铸成这一脍炙人口顿号传颂千古的名篇。

一 大唐盛世政治的可爱

香山居士描写了杨贵妃入浴出浴的详细过程。“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大尺度描绘了皇帝的夜生活,“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几句更是着重描写了贵妃身体的丰腴与浴后杏眼迷蒙的媚态。即使这样描写帝和帝后的私生活,这位居士的前途却没有因此受到丝毫影响,由此可见大唐的开放、包容和可爱。

二 玉环的悲剧

杨玉环身为女子,身不由己,无法把握自己的人生。与寿王的婚姻由不得他做主,出家而后为妃也由不得他乐不乐意,后世却往往以“红颜祸水”谓之,实在是有失公允。马嵬坡之变中,太子李亨阴谋以禁卫军相要挟,杀死杨国忠并且逼玄宗赐死杨玉环,之后太子李亨大权独揽,与唐玄宗分道扬镳。由此可见,杨玉环实是统治阶级权力角斗的牺牲品。

三 道教对大唐社会的影响

杨玉环先为寿王妻,后事唐玄宗,与封建统治者提倡的伦理道德大相径庭。玉环先出家而后“被”还俗,这一“潜规则”使得她帝妃的身份在许多人的心中成为既成事实,这足以说明道教在唐朝的巨大影响力。一朝入道,一切皆成往事,种种恩怨纠葛皆随一缕青烟飘至盛唐的某个角落;浮华隐退,尘埃落定,永远消弭了曾经的存在。

四 超凡的美学价值

唯美动人方称其为经典,缠绵悱恻是以称为永恒。叹:一件事,两个人;三点泪,四长叹;五而梦呓,六则神往;七聚首而评,八美其所美;九抚髀自叹,十终而潸然泪下。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志得意满,朗而读之,丰腴乎其美。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身处低迷,转而默诵,回环曲折乎其美。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生离死别,掩泪读之,睹物思人乎其美。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十

上海是一个迷人的地狱天堂,一个不小心便会让人深陷其中。

文章的开头花费了大量笔墨构绘大上海及小上海,有巷子有王琦瑶有鸽子,起初不是很懂作者的用意,只是感觉这样的上海恐怕只有日日夜夜生活于其中的人才会有如此深沉的体悟。可当我看完全文后却发现开头的这些物象是作者有意而为之的它们是全文的线索,是很精致的铺垫,让后文不显突兀。

我阅读了好些豆瓣上的评论,为王安忆深感不平,她的文字是细腻却没有带毒刺,不像张爱玲。以一种旁观者的眼光展现了王琦瑶的大半生,描绘了大上海的40余年,也刻画了一个中国社会的小缩影。这是比张爱玲更宏达的眼光视角以及心胸的。所以我感觉她的文字更适合年轻人阅读,也更有力量,是当之无愧的茅盾文学奖。

再论文本内容,前半部分里面的人物,程先生,李主任,阿二,都没有正式的名字,我想对他们而言是不公平的。却在细细回味中恍然明了,对于王琦瑶而言或许他们都只是过客,都只是回忆里一道模糊的人罢了,如何记得住他们的面容。

王安忆笔下的王琦瑶是不幸的,却并不能勾起我很深的同情,她的身上有太多做的成分,她的命运是作者一起笔便注定了的。性格决定命运一说在她身上得到了印证。一把沙子握得越紧流失得也越快。青春一晃而过,岁月对她是宽容的,时光流逝却讲她的美沉淀,像是一坛好酒越久越香,俞久俞酣醇。可是她只把她的美好当成了花销的资本,错过了一个有一个的人。文中有那么多的男人,而她究竟真心爱过的恐怕不多。她是幼稚的,一生都活在自己给自己设置的恍惚之中,从一个吃瓜的旁观者看来,她是可悲的却不是可怜的。同为女性,却心生不出任何悲悯,她将错误进行到底,进行到她被长脚掐死的那一刻。又或许她自己也未曾真真正正看懂自己的心罢。文章中作者对她有一句评论最恰当不过,起首一句错了,全篇都错了。的确如此,她一错再错,且错得离谱。最后病入膏肓。没有长脚或许也会有其他人亲手将她退下地狱,哦,她连地狱都不被接纳。风光不过是一时的,她却执拗的想将她控住一世。外貌与智慧往往不相匹配。她的时代已经过去,她只是前朝遗老,安安静静尚可苟且偷生,风风光光必将暴毙隐晦而死。糊涂呀!

这是一部有深刻教育意义的作品,是禁得起推敲的,岁月会淘洗沙砾,留下珍珠,证明它的价值。我不说,后人却一定会有发现的眼光。且待未来给予客观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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